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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蒂自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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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05-8-19 14:23: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莱孔圭斯塔是一座较为现代化的城市,有7万人口,它更适于工作。加布莱拉则更安静更有秩序,这里一半的居民在一家加工玉米油的工厂工作。我父母今天仍住在加布莱拉。事实上我最初的几年是由我爷爷奶奶照顾的,在我长大一些之后才开始了解我的父母。


<>我的父亲奥斯玛尔的肩上一直担负着巴蒂斯图塔家族的复兴大业。这是一份并不容易的工作,因为经济危机,爷爷全部财产从有到无,父亲从小老板变成了莱孔圭斯塔一个屠宰场的普通工人,而他此前也做过更为“下贱”的工作,比如看管牲畜等。他一大早就去工作,到了下午五六点才离开屠宰场,还要去一家学校学习,以取得一个文凭。我妈妈也同样在工作后学习,他们早上7点就走了,晚上11点才回到家中,他们结婚时我妈妈才20岁,我父亲只比她大2岁,是一对非常年轻的夫妇,也是十分团结和美满的一对,他们学习、工作,他们的小儿子就在家中等他们,同爷爷奶奶在一起。 </P>
<>即使是今天,奥斯玛尔?巴蒂斯图塔也是一个十分勇敢和坚强的人,他从不向命运低头,如果不能达到目标,他会十分气愤,变得十分疯狂。他有自己的方式,并且经常提高自己的目标。母亲格洛丽娅也一样,只不过多了一点耐心,她有自己的哲学:今天达不到的目标可以在明天实现。我妈妈是一个非常出色的女人,我们之间的关系无人可比。我妈妈在家中一直是主宰,过去是,现在也一样。我父亲很少对我说“你很聪明”或是“我爱你!”,他是一个相当内向的人。而我妈妈就是家中交流感情的转换器,是全家人的知己。我父亲是一个像铁一样坚强的男人,母亲则正是父亲所需要的那种人,他们通过不同的方式达到了相同的目标。我父亲成为了屠宰场的一个管理人员,我母亲成为了工业学院的秘书。 </P>
<>有时候我问自己:奥斯玛尔真的是我的父亲吗?从我还是一个小孩子起,他就生活在我身边,始终伴随我,但很多时间里,他不能与我在一起,他回到家里时,我已经睡了好几个小时了,他也累坏了,不可能有精力与我说些什么。也许一个人不该要求太多,哪怕是对他身边的人。但我是一个幸福的小孩子,我可以通过爷爷梅尔奇的双眼来了解世界,我喜欢小汽车,很希望自己能有一辆,以致于我在家中,当人们吃掉了沙丁鱼,我就把盒子搜集起来,把它加工成一辆费拉里跑车。费拉里的汽车模型在当时可是最贵的玩具了,买一辆绝对是不可想象的事情。 </P>
<>电视机是我5岁多时家里才有的,是奶奶卡塔瓦娜买的,我很喜欢看电视,但是这种狂爱还没有超过对足球的兴趣。不过每天晚上7点,我会准时守候在电视机前,因为那时电视上播放《佐罗》。我的儿子提亚科今天还看过这一部片子。我会坐到电视机前同他一起看,就好象回到了十几年前一样。但一出家门,足球就变成了不可抗拒的诱惑,同昔日的朋友重新相聚让我回想起了许多事情。我们还一起回到我上过的幼儿园。我喜欢去那里,我还记得,在幼儿园的最初几天里,其他的孩子都在哭,他们都离不开妈妈,而我,已经习惯了父母不在身边,我把幼儿园想象成一个裁缝店或是一个停车场。 </P>
<>在那里,我有了我的一个团体,夸张地说成是一支球队,那是和莱昂德罗和马里索尔在一起,不要忘了小梅尔乔,他是我叔叔,不过只比我大几岁而已。如果我爷爷没事,他就负责接送我,这是因为我奶奶卡塔瓦娜再也没有体力整天跟在我身后了。每天晚上,卡塔瓦娜就会仔细地检查一遍我的状况,我也成了全家人开玩笑的对象。小梅尔乔在踢球时会带上我,不过最初我并不是很爱足球,只是没有其它游戏可做时才踢上一两脚,那种狂热直到很久以后才来到。 </P>
<P>没多久,我父亲达到了他的第一个目标,成为了屠宰场的一个管理人员,家中有了一些钱。有一座属于我们自己的房子,在普依里顿大街1024号,那时那里还是一个新区,有许多田地,我们的房子是那里的第一批建筑物之一。房子很宽大,至少我看来如此,而且一直在扩建,因为我的妹妹在那里出生。有两个卧室、一间厨房、一间客厅、一个停车场和一个小花园。 </P>
<P>那是我的王国,我在那里一直住到18岁,直到我离开了家去做一名职业足球运动员为止。而巴蒂斯图塔一家现在还住在那里,当我第一个小妹妹出生时,我父亲又建了一个屋子,让我自己一个人住,我高兴得都快发狂了,我还从来没有那样兴奋过。我清楚地记得房间最初没有窗子,我有些害怕,于是父亲给我买了一条狗来陪伴我。它漂亮极了,叫作“辛巴”。3个月之后,终于装上了窗子,我没有必要让“辛巴”陪着我了。房间里布置得很简单,一张床、一个柜子、一盏灯,没有别的什么了。有一些胶贴画,但没有海报,直到有一天,他们送给了我一张巨幅画像,一张足球运动员的画像:迭戈?阿尔曼托?马拉多纳正高举着世界杯的那一幅,有了这张海报后我感到自己十分富有。 </P>
<P>同时,也到了我该上小学的时候了,我很聪明,但是作业完成得太快了,老师们在班上给我们出了一道问题,我10到15分钟就完成了,在余下的时间里,我就做我最喜欢的事——折盒子。老师们为此没少找我的家长。他们说:“加布里埃里很聪明,但是他一分钟也闲不住,他数学可以得九分(这是我最喜欢的课程,当然还有历史课了)。但是他在课堂上总是做别的事情。”在那段时间里,我最好的朋友是马尔切洛?托雷斯,他两年前死于一场可恶的交通事故,他是我们班上最聪明的学生,经常得全班的最高分,但是一点也不让人讨厌,而且很谦虚。他住的地方离我家很近,只有几米远,在小学的七年中(阿根廷的教学制度如此),是学校把我们安排在了一起,也是学校分开了我们,刚开始他和我坐在一起,后来老师把我俩分开,他坐在一边,我坐在另一边。 </P>
<P>就在这一时期,我的第一次“爱情”来临了,我喜欢所有的女孩子,金发的、红头发的、棕发的;胖的、瘦的、高的、矮的。她们的名字我不记得了,但是我还认得她们的脸。我的每一次恋爱大约持续2个星期。我会在回家的路上骑在自行车上给我所爱的每一位姑娘一个飞吻,然后就走开了,没有更多的语言,因为这对我足够了,那种快乐的感觉就好象是定婚了一样。</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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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楼主| 发表于 2005-8-19 14:24:05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大家支持,如果允许,我可以慢慢把整套的自传发表,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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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24-5-1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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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05-8-19 18: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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