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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余饭后] 药家鑫今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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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6-7 15:4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核心提示:今日,药家鑫在陕西西安被执行死刑。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


具体内容不用多说了,但看着药的照片,还是有些难过。无论观点如何,看着一个吵吵嚷嚷中心点的人物,从此只停留在图片、影像上了,心中总有些波澜掀起。一个鲜活的人,从此缩为一个符号。
楼主新帖
  • TA的每日心情
    难过
    2021-1-8 12:25
  • 签到天数: 50 天

    [LV.5]常住居民I

    发表于 2011-6-7 15:43: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用替身没。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7-5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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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发表于 2011-6-7 15:57:1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不认识……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6-7 16:51:23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说   冲动是魔鬼啊~~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6-7 16:54:1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难过,这种人死不足惜,任何辩解和维护都是苍白的。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4-5-16 11:05
  • 签到天数: 280 天

    [LV.8]以坛为家I

    发表于 2011-6-7 16:56:16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死,炒作得有点过了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5-4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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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I

    发表于 2011-6-7 17: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完全不知道他当时是怎么想的 !!!
  • TA的每日心情

    昨天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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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6-7 17:24: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事必须用重典,不然以后会再出现类似事件的——说到这,我认为南京扶老太事件的判决是明显的低智商,如果法官没有收原告好处的话。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5-19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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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I

    发表于 2011-6-7 19:4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大海之南 于 2011-6-7 17:24 发表
    这种事必须用重典,不然以后会再出现类似事件的——说到这,我认为南京扶老太事件的判决是明显的低智商,如果法官没有收原告好处的话。

    南京老太事件判得没错,判词写得太SB了~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前天 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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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6-7 22:5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必须的 呵呵
  • TA的每日心情

    昨天 15:51
  • 签到天数: 3175 天

    [LV.Master]伴坛终老

    发表于 2011-6-8 08: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Zeus 于 2011-6-7 19:44 发表

    南京老太事件判得没错,判词写得太SB了~


    你认为在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仅凭法官:“如果没有撞人就不会送人去医院”的推论和被撞老太单方面证词做出被告有罪的判罚是正确的?而且之后引起的多起路人对倒在街上的陌生人视而不见的恶果也没什么关系?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6-8 20:37:25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以前 枪 毙 ,临刑前还得上门 “大妈,你家儿子是用铁子弹啊,还是铜子弹啊?铁的一块五,铜的两块”
  • TA的每日心情

    2018-10-25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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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0]以坛为家III

    发表于 2011-6-9 17:28: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判罚会引起社会很多问题的,曾经有一个朋友说以后被人撞了,别管腿断没断,挣扎着也要跑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1-8-22 10:42:33 | 显示全部楼层
    谁知道有没有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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